办执照试点引热辩 网店办证是促进还是扼杀 云南省暂未出台网店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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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店皇冠级店主:有利成熟商铺发展

    今年23岁的薇薇(网络用名),是云南“骨灰”级的网店店主,高中时就开始在网上开店。工作后,把网店生意依旧照顾得井井有条。“我才工作1年但已经买车了,这都是开网店赚来的。”薇薇说。

    “网络购物在发展,但却因为缺乏相关监督、规范显得非常混乱。我觉得这次让网店办执照是件好事情,收税更是好事情。因为有税收了,就不会有人再到网店扰乱价格秩序了,即使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远看是对店主的整体利润有利。另外,只要店铺注册了,有国家工商部门来鉴定网店的优劣,这样就会显得特别公正,店主以及买手都会信服。”薇薇这样告诉记者。

    经济学家:产生交易就需缴税

    全国首例“网店交易偷税第一案”的宣判,网店店主受到的震动确实不小。去年,上海主营婴儿用品的网店店主获刑2年,被处罚金6万元。她也是因网络交易偷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全国第一人。事实上,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达成一个共识:只要便宜和货真价实,回避缴税都心照不宣。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郭树华教授认为,虽然网店存在于虚拟世界里,但是网店同实体店一样在运作过程中就是一个中间商,一头进货一头出货的同时赚取差额,这就形成了一个交易行为,产生利润自然就需缴纳税费。网络发展越来越快,逛网店将是大势所趋,开实体店的也会因为不用缴税等原因转向网店,国家税收必将萎缩。

    律师:不得游离于法律之外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李春光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才能进入商业经营领域或市场,营业执照是商事法律主体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规范、有序是市场良性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而当前的网络市场经营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诚信缺失、假冒伪劣甚至违禁物品盛行、纠纷难以处理、偷税逃税等情形,这些问题与电子商务市场准入限制缺乏和规范管理缺位具有重要关系。网上开店与传统柜台、店面相比,只是在商品展示等实现了创新,并没有最终改变人们之间物与物或物与一般等价物之间的交换或交付。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而不是电子,在线销售的核心是销售,而不是在线,就经营本质而言与传统商务模式无异,既然都属于经营行为,网络商店就不应游离在法律政策监管之外,它必将接受和传统商店一样的规范化管理。”李春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