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卖家视为“农民”可以不用办照吗?
8月5日,尽管北京市的网上开店新规已经正式实施,对这一新规的讨论却仍未停止。没有相关细则的新规很明显使网络店主们茫然不知所措。有的店主为了自己的网店能够生存下去,改弦更张,到北京市以外的地方重张开业,以此躲避新规地域上的限制;有的店主抛售货物,准备就此关张,因为根本无法承受将来的营业税支出;还有些店主仍在观望,没有细则将很难执行,所以还是抱着等等看的侥幸心理;更有一些准备在网上开店的年轻人,因此放弃了创业的计划,或幸运的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或是继续着待业的日子...
既然无法避免新规的实施,何不找个适合的细则,解决执行上的难题。于是有专家提出了变通的方法,视同特殊情况下的“农民”将不属于无照经营。
网店卖家视为“农民”真的可以不用办照吗?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要求,从事商业活动必须办理经营执照,但第21条规定了特殊情况,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事实上,C2C的模式与集贸市场倒是有些相似之处,如果适用于上述规定,网店卖家将看到一线曙光。然而,虽然网店卖家既是经营者又是消费者,但是,销售的货品是否属于自产范围就很难界定了,这是适用上述规定的一个障碍。
另一方面,如果从利润考虑,无论是集贸市场上的农民,还是C2C平台上的卖家,都应该属于小本经营,利润微薄,所以C2C平台上的卖家更像是特殊情况下的“农民”,可是前者却能享有利好的政策,而后者却被监管的新规套上“金箍”。
虽然实行新规对网店卖家是个有力的监督,但是,不可否认,C2C这个自由竞争的平台已经形成了一套诚信的准则,同样可以用自己的规则进行管理。因此,新规应该适合C2C既有的规则,而不是推倒重来,而适应这个平台的细则也应该是利好于平台发展的细则。集贸市场管理可以有特殊情况,而C2C平台也该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