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淘宝网店牌照制

    日前国家工商局规定,从2008年8月1日起,全国各个地区的淘宝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为将来网上交易纳税进行准备。
  7月2日,国家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淘宝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意见》同时列举了三类无需登记注册的电子商户:
     一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二是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与原经营范围相一致;
     三是已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取得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意见》给了淘宝网店经营者五个月的“缓冲期”。最晚今年底以前,淘宝网店经营者均需在其设立的商务网站、淘宝网上商店或宣传网页首页下方,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公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全称、注册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IP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国家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林亚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办理执照”显示了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加强,规范了C2C网上交易模式,有利于市场规范。
  针对国家工商局的相关规定,国内较大的两家网上商城淘宝网络和拍拍网,均表示会给予配合。淘宝网公关人员鲁达向《财经》记者表示,这一政策主要针对的应是个人开设的电子商务网站,而非已经比较完善的大型网上交易平台。一般大型网上交易平台都有严格的进入门槛、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工商局的这一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注册地在北京市的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的注册地在杭州,易趣网的注册地在上海,这一规定并不会影响到整个网上交易市场的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政策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则认为,网络购物的交易量和发展前景巨大,纳税问题迟早要浮出水面。国家实行个人淘宝网店牌照制,应是为将来网上交易纳税迈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