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投诉内容为8项一起来了解 方便你的投诉

投诉内容为8项,无特殊情况,重复投诉不予受理,以下是各项投诉的定义
恶意出价:买家不以成交为目的,短时间内频繁出价购买同一卖家的多件物品,或者在拍卖的时候出价高于市场价格,扰乱网站交易秩序。即为“恶意出价”。
网上成交却不买: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购买或在7天内卖家与之联系却始终没有回音。即为“成交不买”。
网上成交却不卖: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或买家7天内与之联系却始终没有回音。即为“成交不卖”。
卖家拒按承诺使用支付宝:发布商品时同意使用支付宝,成交后拒绝使用。情节恶劣。即为“卖家拒绝履行支付宝交易”。
恶意评价:评价人没有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评价,并对被评价人的信用造成影响。或故意利用朋友、自己其它的用户名对他人进行差评。即为“恶意评价“。
收款不发货: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当卖家在收到买家汇款后没有按时履行发货义务,或买家将货款汇入淘宝账户15天后,卖家没有履行发货义务。即为“收款不发货”。
收货不付款: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当卖家已经完成了发货的义务,而买家并没有支付货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时。即为“收货不付款”。
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买家收到的商品与网上描述的有严重不符的情况,并影响正常使用。
投诉须知:


淘宝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淘宝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淘宝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买卖行为的本身。淘宝提醒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登录物品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用户在淘宝的交易过程中如与其它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请求淘宝从中予以协商,淘宝有权对用户投诉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为保障用户利益,对于淘宝上不存在交易记录的投诉,淘宝原则上不受理。对于不符合投诉定义和投诉流程的,淘宝有权不受理,并保留对投诉方进行处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