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噩梦般的创业经历
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实体店是我多年来的夙望。2006年3月,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我和我LG爱情的结晶―――心爱的菲菲出生了。小家伙的降临让我们这个家庭充满了欢笑,在甜蜜幸福之余,我开店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我想天底下所有父母的心愿都是一样的,不管自己如何辛苦,也要给孩子最好的一切。我梦想着赚更多的钱,让菲菲接受最好的教育,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现代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疼爱愈加,舍得为孩子花钱,所以童装消费层次日益提高,加之末来童装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于是我把目光锁定在童装行业,决定从中高档童装入手。
但是有一天,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正在家里带孩子,突然手机响起,我一看是服务员打来的,我心理暗想有什么事捏?接通电话,服务员在那里叹息道:“哎,老板娘,惨了,你被黑了。”我听得一头雾水,连声问怎么回事?服务员说,刚才房东来店里装自来水,无意跟服务员聊天时说起,一年半以后这个店面要收回自己开店。服务员打了个激灵,吓了一跳,连忙问是合同里写好的吗?房东说,是啊,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然后说不知道你们老板娘什么想法,以为现在开店很容易赚钱,现在开店不好赚钱啊,不怕死一个个的冲进来,最后一个个死着回去。
我听了服务员的述说,整个人感觉五雷轰顶,一阵眩晕,菲菲哭了都不知道怎么哄了。等我清醒过来,第一个反应就是马上给前任女店主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因为当初她跟我说好一年半以后是一年一年续签啊。谁知道电话打过去,她居然说她什么也不知道,这是我和房东的事,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接着我又打房东电话(跟店员提及这事是男房东,我打电话的是女房东)。房东说,是啊,这店面一年半要收回的,我当初不是跟你们两个说得很清楚的吗?我说怎么可能呢?我和我LG都不知道啊,如果知道一年半要收回,谁还敢要啊,一般做生意第一年都是保本,第二年才赚钱,你一年半要收回店面,第一我怎么做生意,第二我的转让费问谁拿啊?房东说这都怪你自己啊,合同里第一条白纸黑字写着合同到期,房东无条件收回房子。我看你们两个人好象知识分子的样子,怎么连这句话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啊?
我当时马上将合同翻出来仔细阅读,谁知一看不知道,看了跳一跳,合同里第一条就是写着合同到期房东无条件收回房子,真的是欲哭无泪啊。我马上打电话通知我LG,我LG让我别急,事情总有解决办法的,等他下班我们好好商量一下对策。
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乞求房东延长合同时间,延长一年就可以。晚上我打电话给房东,将自己的要求说了出来,谁知房东一口回绝,说不可能的事。然后开始了她美丽谎言的编造。她说这个房子虽然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其实不是她的,因为房子是由她姐姐出资买的,对于这套房子她没有一点支配权力。她姐姐已经在广东看好一个内衣品牌,一年半后要到镇海来开店,这个品牌销售很好的,如果让我延长一年的话,她们就要损失10多万。
我在这里不禁要问,你的姐姐早不开晚不开,为什么要到一年半以后到镇海来开店???人家做生意都这么辛苦,为什么你的姐姐就肯定能赚10多万一年呢???
我说尽了好话,嘴皮子都磨起了泡,房东还是不肯延长一天时间。然后我和我LG仔细核算了一下成本,如果一年半以后要收回,现在含辛茹苦做生意赚来的钱最后统统落入房东的腰东,实在太可惜了,不如现在就退出,现在退出损失二万多元,而如果一年半以后等房东收回房子时最好的结果也是损失二万多,而这一年半中我要付出多少的时间和精力啊。
我当时真的痛不欲生,真想跳楼算了。如果转让的话,前期大量的投资和精力全部化为零,而如果不转的话,我这一年半辛苦下来也要亏二万多啊。当时真的非常艰难的选择,最终我和我LG达成了共识:立即转让!!!
于是我找到房东,借口说菲菲太小,当时没有考虑到开店这么忙,现在实在没有精力管店,能否让我转让掉?房东说可以转让,但是你必须跟来转的人说清楚这房子一年半以后要收回。我说那人家怎么会来转让呢?房东说那没办法的,你被前任骗了,你不能再去骗别人啊,我们做人要诚实!!!我先不管房东的这种套话了,新店开张还没满月,就贴满了店面转让四个大字,而这个状况又是我无法所能改变的,就像看到自己心爱的爱人弃我而去,我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这种痛楚是无以言表的。
店面转让贴出去以后没几天,马上有人打电话过来要来转让。别人问我,你的合同还有几年,我说还有一年零五个月啊,他再问那合同期满怎么办呢?我说那你跟房东再谈啊。我当时转来的价格是25000元,我装修花了12000元,新买了一个立式空调3200元。最后我转出去的开口价是38000元,而对方说最多只能出30000元,经过几天的还价还价,最终以32000元成交。
我给房东打电话,说现在有人要转让,能不能让我转让出去,我现在实在没精力管店了,房东说可以转让的啊,但是我要跟对方说清楚一年半要收回,因为我姐姐要自己开店,我也没办法啊。我求了很久,她说给姐姐打电话,问问姐姐的意见。过了一会儿她打电话过来说,问过姐姐了,她姐姐说现在转让都是房东和转出去的人一人一半,你谈下来32000元,你就得付给我们16000元。
在这里补充一下前任的一些情况,房东很认真地告诉我,她跟前任说得一清二楚,房子一年半以后要收回,前任贴出店面转让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听领家店主断断续续说起,就在我合同签订前10多天,前任已经和一个小姑娘谈好了,当时谈下来的价格是20000元。但是这个小姑娘做事很仔细,在店门口整整坐了两天,观察了这条街的人流量,最终因人流量不够她的标准,所以放弃了转让。房东说,你的25000元全部给了前任,她没有拿到过一分钱。前任自己从别人那里转让过来10000多元,已经开了一年半,装修也很旧了,还要你这么高的转让费。你完全被前任骗了,你的损失应该由她承担。而我跟前任打电话,她却始终说这事她压根就不知道,叫我和房东去谈,不关她的事。最终又加了一句,你欠我的房租一定要还清,否则我到法院告你!!!
我和LG本来以为房东一般情况下会提出要3000元的转让费,最高也不会超过5000元,谁知开口就是16000元,完全出于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我不停地说好话,我说我第一次开店经验不足,现在转让掉的话已经亏很多了,能不能少拿点转让费?可是房东却说拿这点转让费不多的,现在看我这么可怜,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拿10000元吧。天呐,10000元!也实在太黑了吧,这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啊,我赚的也是辛苦钱,风里来雨里去一年才赚多少啊???于是我低声下气求她,没有一丝人的尊严。可是房东却始终不让一分钱,还说这已经是最低价了。当时我和我爸非常的气愤,已经忍无可忍了。 冲动是魔鬼
无意中瞥见的一句话
不记得是谁的签名了
忍了半个月的怒火,昨天终于爆发了。
冲动,绝动的冲动!当时怒火让我恨不得冲上去搧二巴掌。
我恶狠狠地抛下一句话:“如果你不让我转的话,我就放火把你的店烧掉!!!”
为了这句话,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等我和我爸回家后冷静下来,才发觉我们犯了个可怕的错误,第一不该和房东发火。第二即使给房东10000元,虽然最终还是亏损,但相对于32000元的转让费来说,好歹还有22000元的转让费,而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的话,一年半以后这32000元转让费统统落入房东的腰包,于是我们决定第二天清晨再去房东那里协商,同意她的要求。
没想到,心如毒蝎的房东又使出了个狠招。。。。。。。第二天,我们一大早到了她的店里,她立马笑脸相迎,说对不起,昨天我姐姐跟我说过了,现在我们不同意转让了,你们自己继续开吧,我说我现在孩子很小,实在没精力管这店了。其实她也知道我现在心理防线已经崩溃,已经对这家店失去了所有的热情和兴趣。她说那没办法啊,昨天我是好心想帮你们解决办法,谁知道你们这么拎不清,知道内情的人都在说你这个没脑子的女人,人家房东好心帮你,你却向人家发火,怎么这么笨啊!天呐,这个女人,做婊子还要牌坊,以一副救世主的姿态来面对我们!!!
我不停地道歉,不停地认错,说尽了很多好话,她还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最终我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将菲菲摆到了面前,我想她的孩子也才十个月,应该有一份同情心的吧!在这里说一下房东的情况,房东35岁了,18岁开始做生意,已经很“干炼”了。我说我当时没想到开店这么累,而现在正是哺乳期,这家店牵扯到我很多精力,有时候都没办法给可怜的菲菲正常喂奶,房东说那就断奶好了,现在奶粉营养也很好啊,我说菲菲太小了,现在断奶实在太可怜了。她冷笑了几声。我说我有时候要去上海的公司,怕影响喂奶,房东说这很简单啊,你带个吸奶器去上海,跑到厕所就吸掉好了。哎。。。。。。房东始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坚决不同意我们的转让要求。
而当时先前和我谈妥有意向来转我店的那个人已经在和别的店面联系了,和人家的房东已经正式见面交谈了。我想算了吧,反正房东不让我转让,目前也没有人来转让,那就先自己继续做生意吧!!!
单位同事知道了我的事情后,非常同情我的遭遇和处境,两个要好的朋友和我一起再次来到房东店里,她们帮我向房东说好话,说我从来没有做过生意,现在生意清淡,孩子太小要管,能不能同意我转让?房东向两位好友不停地说我那天如何坏,居然说要烧她的店,她那天被我气也气死了,早早关店门回家了。她把这事告诉她LG,她LG说你受气了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如果打电话给我的话,我立马跑过来!晕啊,我当时心情非常恶劣,情绪很难控制,就这么说了句要烧店的话,他的LG就急成这样子!!!第二次谈判再次以失败告终。
没办法,情急之下我只好请我的姑父出面,我姑父是个官,见过的场面多。几天以后,姑父陪着我第三次来到房东的店里,姑父当着房东的面,首先不停地数落我的不是,说我这个人社会经验不足,不懂市场规矩,然后请房东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姑父说做人一定要正,既然我们已经被前任骗了,我们再也不能去骗别人了。如果以后有人愿意来转租我的店面,希望房东答应他们三年的合同期,以后也能让人家继续开下去。现在开店赚钱真的不容易,你们自己辛辛苦苦开店赚的钱可能还不如房租拿得多,拿得轻松。。。。。。。至于房东所谓的姐姐过来开店一年可以赚10多万元的损失费我们可以弥补,姑父的话合情合理,分析利弊,把房东说得心悦诚服。最后房东答应回家考虑考虑。
第二天一大早,我提着小孩子的一套衣服和我妈妈第四次来到房东的店里,我妈妈一见房东也是先代我向房东赔礼道歉,对我那天说的烧店的气话表示十分的歉意。我妈说,其实大家都知道我是被前任骗了,但是由于我脑子拎不清,由于自己一下子损失这么多钱急了,把火发到房东身上实在是不应该,希望她大人大量,同意我转让。。。。。。。我妈的话让房东终于软下心来,她说她也给她姐姐打过电话了,说我很可怜的,希望能同意我的转让要求。但是你们必须知道,你们所有的损失都是前任给你们造成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人和鬼你要分清楚,不能把前任骗你的后果发火到我身上来。。。。。。。最后房东终于同意以一万元转让费的代价同意我的转让。房东说,你知道吗?别人来转你的店面都要提出三年的合同期,即使没有提出三年的合同期,一年半合同期满以后也要续签,如果不让人家续签的话,她要被人家砸掉店的,最起码续签2-3年,她拿我这一万元钱是因为续签的损失费(她始终说姐姐要来开店,一年可以赚10多万元,如果让别人续签的话要损失30多万元,这样看来,她拿了我一万,但损失30多万元,真是是太亏太亏了啊)!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前段时间和我谈妥的那个要做童装生意的人找了很多店面,最后还是看中了我的店面,他再次打电话过说要见见房东,我跟他说,我现在还有一年零五个月的合同,你可以和房东重新签订三年以上合同或者继续履行我这个合同,履行完后继续和房东续签二年以上,关于合同期的事情,你到时和房东细谈,好吗?他同意了。于是我们约定星期六中午十二点和房东见面详谈。
星期六中午11:50分的时候,那个要做童装生意的人还没到,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我一看是房东的电话,房东在电话那头说,她的姐姐又反悔了,现在提出要16000元的转让费。我一听急了,怎么出尔反尔,人家都快到店里了,她居然在此时提出这种条件,真的让我进退两难。。。。。。
我只好硬起头皮,厚着脸皮再次求她能不能再低一点,我现在转让掉已经亏得很多了。。。。。。房东说她姐姐的意思就是不让转啊,她自己很同情我的,可是如果我不加钱的话,姐姐那边肯定说不通,叫我别让她为难。我说能不能少加点啊,她说2000元要的,我象一个溺水的人抓到稻草一样,马上答应了她的要求,我想如果再不答应的话,她肯定又要不停涨价上去了。过了一会儿,承租人也到了,她们叫我去把房东请来面谈。我带着存折走了,房东的店和我的店很近,没几分钟就到了。我把12000元钱,厚厚的一叠钱啊送到了她的柜台上,她熟练地在柜台前数起了钱。我的心象被刀割一样泊泊流血,这可是我含辛茹苦的血汗钱啊,就这么白白地扔给这个心狠手辣的房东了,她每数一张,我就感觉在我心头上剜一刀,1200张百元大钞,我感觉在我心口上剜了1200刀。
过了一会儿房东和我来到了店里,我在一旁默不吱声,任由他们两个在一旁洽淡,最后双方约定先履行我这个还没有履行完的合同,一年半以后续签三年以上,合同签订好后双方都签了字。房东笑着说,你生意做得好做得坏,千万别怪我啊。那个承租人连连点头,是啊是啊,做生意好坏是我的事,跟你没关系。最后房东扬长而长,承租人一个劲地对我说,这个房东真好啊,签字这么爽快的,我只能在一边苦笑。
对方要求我马上搬上店面,越快越好,因为他们马上要进行装修了。我说这两天总要让我卖点衣服吧,我还有13000多元的货啊,对方说那星期一交钥匙吧,一手交钥匙,一手交钱。于是我开始进行清仓大减价,但是双休日热啊,也没多少人出来买衣服,两天卖下来,我还有10000多元的货。
在这里再说说我的前任,前任已经从邻家店主那里知道我要转让的消息,双休日一家人全部在隔壁的店里探消息,她怕我走后她的20000元钱就丢了,所以一直等我搬店时来拿钱。星期日晚上,一直营业到9:30,隔壁的店主不停地向我的服务员探听消息,什么时候交钥匙啊,什么时候搬啊,我的服务员说不知道啊,老板娘没说。9:30我关门以后,隔壁的店主也关门了,我想如果在大白天搬东西的话,前任肯定不让我走,要我付清20000元才能搬东西,可能到时候双方争执起来还要惊动民警了。所以我想晚上搬走算了。
此次对于我的损失(12000元的转让费),我希望前任能帮我承担一点,但事实上前任前面已经很明确向我表态过,这事是我和房东之间的事,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她的钱一定要还清,否则把我告到法院。
可是等我在外面转了一圈10:30回到店里,居然发现隔壁店主还在门口,当时整条街都是黑乎乎的,就她们一家店的灯还亮着。没办法,我当时只好折回家了。凌晨四点,我们全家人出动,象做贼似的把店里所有东西搬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前任就打电话过来,问我店转让的事,问我欠她的房租的事,因为她手里有我当时打的欠条。我说等我有空的时候会和你讨论一下你的房租的事,把你的房租结清。
4月底,我觉得是行动的时候了,经过大量的考察比较,最后我决定代理上海一家以销售品牌童装和高档外贸童装精品为主要业务的厂家。我决定坚持正品原单的品牌路线,以精良品质和独有的精致品味来吸引众多有品味父母的喜爱。因为当时我有四个月的产假,我计划在7月份上班前将开店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部搞定。
确定货源后,我开始一个人漫无边际地找店面,走遍镇海的大街小巷,只要看到门口贴着店面转让四个字,我就会进去和人家洽谈。经过三天的询价比较,加之网友的分析推荐,最后我看中了一家位于某酒楼前的店面。之所以选择这条街的这家店面,是因为附近已经有几家童装店,童装市场已经形成,且该店面面积大、房租低、我想这样的条件有利于新店的发展。
于是我和女店主进行阶段性的谈判,该店面每个月的房租是1500元,转让费30000元。这个价位的房租是所有我有意向的店中最低的一家,而30000元的转让费在我看来也是合情合理。女店主告诉我,她当时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至今已经开了一年半,还有一年半的合同期。如果我来转让这家店面,先执行这个一年半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和房东再续签。我问她为什么不能和房东签订三年的合同期?她解释说,没有一个房东愿意和你签三年的合同,因为每年的房租在涨,如果和你一下子签了三年,房东就亏了,除非你一次性交清三年的房租。我算了一下,三年的房租就是6万,想想压力也蛮大的,也就不追问合同期了,心想反正一年半以后可以和房东续签的,干吗多出3万元放在房东那里呢?反正涨价也不会涨到哪里去。接下来我开始杀价,我还价20000元,女店主一口回绝,我对这家店面非常满意,可能当时她也看出我的心思,一直咬定价格不放,经过好几天的讨价还价,最终以25000元成交,当时的我,还真的有点欣喜若狂,因为这个价格完全在我心理价位以下。
5月下旬的某个星期六,我和我LG两个人带着存折到了这家店里,因为先前和女店主已经全部谈好,接下去就是和房东的租房合同了。女店主把我们领到了服装城里的一家偏僻店面,房东在那里经营着一家饰品店,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女店主重复了先前关于合同期的说法,房东没有表示任何异议,而我们也相信她们的口头说法,没有任何怀疑,就是因为我们太善良、太相信人导致今后惨剧的发生。
在签合同的时候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房东要求我们交清一年半的房租,而我们要求先交半年,等到2006年底再交另外一年的房租,当时房东不答应,而我们坚持我们的说法,并表示如果不答应就走人(想想如果当时走掉该多好啊)。女店主马上慌了,说别走别走,把租房合同先签好,明年的房租我先替你们垫付。我当时还在感动,怎么有这么好的前任店主啊,平白无故给我们垫付二万元,真的没想到以后有这么巨大的包袱要压到我身上。
在签合同前,房东突然提出如果转租给我们每月要加100元房租费,今年为1600元,明年定1700元,我和LG说怎么一下子加这么多,房东和女店主解释说每个店面的房租每年都有不同幅度涨价,现在涨100元是很正常的。当时我LG气得差点离开,可是由于我十分钟情这家店,这才忍住不发火的。
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后,我们又与女店主签订了店面转让房租费结算协议,协议规定2006年11月30日前交清剩余的20400元。在结清转让费和房租费后,女店员将钥匙交到了我们手里,我当时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多年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接下来的日子艰辛而又忙碌,在装修的15天里,我天天顶着烈日一天二趟往店里跑,由于家里和店铺相距甚远,我每天骑着小电驴来回跑,所有的装修设计都需要我亲力亲为。从门面的设计到衣架的安装,从灯光的效果到贵宾卡的制作。。。。。。事无巨细,所有的事全部落在我的身上,15天下来,我明显地瘦了一圈,人也晒得黝黑。开张前一天,我和LG、两个服务员将新店打扫得干干净净,衣服摆放得错落有致。最难搞的是地面,有些黑乎乎的地方必须用松香水才擦得掉,这种脏活服务员不愿干,都是我LG一个人蹲下来,套上手套,一点点将污点擦完的。一天劳累下来,我们两个人累得直不起身,只想趴在地上休息。
6月11日早晨八点十八分,在噼哩叭啦一阵鞭炮声中,我的精品童装店如愿开张了。第一天由于亲戚朋友来捧场,到了晚上一共销售600多元,看着手中的钱,我不禁心花怒放,沾沾自喜,我对末来充满了自信和憧憬。
6月由于整个市场进入淡季,所以我的生意也非常清淡。但是我的心态很平静,我觉得新店要被大家慢慢所熟悉,所接受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夏季的销售,可以慢慢打开市场,我把所有的希望和精力放到了秋冬季。因为开店主要靠几个重大节日的销售,只要抓住接下来的孩子上学、国庆、元旦和过年,今年应该能保本。
